30 秒重點
這項資源適合:
- 已有劇集概念、編劇與初步開發資料,希望走臺韓共同開發的內容團隊
- 有能力整理故事長綱、角色、預算與合作意向書的公司或個人申請者
- 希望把華語原創或韓國 IP 改編案推進到跨國開發流程的團隊
不適合:
- 只有模糊概念,尚未形成劇集開發材料與編劇配置的提案
- 無法接受共同開發、線上會談、實體交流與權利共享安排的團隊
Fun City 判斷
這類計畫比一般內容補助更接近真正的國際共同開發。你不是只交一份文件,而是要回答誰寫、誰製作、誰持有權利、兩邊怎麼共同推進。
申請前檢查
適合:
- 影視製作公司
- 編劇團隊
- 內容開發公司
- 國際共同開發團隊
先確認:
- 先判斷要投華語原創組還是 SLL IP 改編組
- 確認申請主體、編劇與製片是否符合身分限制
- 整理故事短綱、長綱、角色設定、預算與投入開發金額
- 準備合作意向書、Pitch Deck 與必要時的韓譯資料
- 先評估共同開發期間的權利共享與後續優先開發安排
需要準備:
- 國際合作投資專案計畫
- 內容企劃整理
- 海外市場溝通
政策資訊提醒:本文為整理與解讀,不代表官方審查結果或補助承諾。實際申請資格、金額、時程與審查條件,請以官方公告為準。
計畫不是一般補助,而是臺韓共同開發入口
文策院公告指出,BEAM 由 TAICCA 與韓國製作公司 SLL 共同推動,分成「SLL IP 改編影集組」與「華語原創影集組」兩條路線。重點不是單純補助寫作,而是把臺灣團隊直接帶進與韓方共同開發、會談與後續權利安排的流程。
兩組別差在哪裡?
- SLL IP 改編影集組:受理至 2026 年 7 月 22 日 23:59;申請主體限公司,至少需一位編劇與一位製片,且至少一位編劇與一位製片須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。
- 華語原創影集組:受理至 2026 年 6 月 10 日 23:59;申請主體可為公司或年滿 18 歲自然人,團隊至少需一位編劇,且該編劇須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。
- 官方公告也列出兩組初選後各至多 3 案進入線上會談,最終各選 1 案入選。
官方支持內容與權利安排
- 官方公告寫明,每組入選團隊可獲新臺幣 60 萬元開發費。
- 另以定額補貼團隊前往韓國實體交流之機票與住宿費用,每組至多兩位。
- 公告指出,開發期間之著作財產權由入選團隊與 SLL 共享;結案驗收完成日起兩年內,SLL 享有優先開發權,具體條款以另行簽訂之共同開發協議為準。
團隊最容易卡住的地方
真正難的不是故事靈感,而是你是否已經具備可共同開發的材料:故事長綱、角色設定、預算、合作意向書、編劇與製片配置、後續權利安排。官方也明寫計畫將以中、韓語進行,必要時要能接受韓譯、口譯與跨國會談節奏。
Fun City 可協助什麼
Fun City 可協助團隊先判斷應投華語原創組還是 SLL IP 改編組,並把故事、角色、開發預算、合作角色與 Pitch Deck 整理成比較接近共同開發語言的版本,而不是只像一般補助申請書。
官方來源
官方來源檢查日期:2026/06/17
免責說明
本文為官方徵件公告整理,不代表文策院、SLL 或任何官方單位之入選保證、開發承諾或後續投資承諾。實際權利、時程、文件與合約條款,請以官方公告與入選後簽署文件為準。